(2021)粤0104民初45949号
林智斌: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旷曌文化活动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知行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林智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59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知行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林智斌名下价值合计28020000元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李文君、陈益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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