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4民初43492号陈匡炜与黄子超民间借贷纠纷

2022-01-14 14:33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3492号


黄子超:

  本院受理陈匡炜与黄子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34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匡炜撤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572.36元、保全费3020元,均由原告陈匡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周密、倪凯娜
电话:020-8300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