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端口
数字报
(2021)粤0105民初18265号
佬铁文化传媒(广州)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汇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佬铁文化传媒(广州)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准予原告撤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张敏娟、陈勤电话:8300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