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8672号
广州源风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源风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6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点如下: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万元;三、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 并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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