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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1797号深圳市亿安金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开庭公告

2022-01-13 14:32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1797号


广东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深圳市亿安金实业有限公司与广东愚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369756.36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之日(即2021年9月18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七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14:30在本院21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郭雪、叶芝彤
电话:020-8300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