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4民初47173号广州百润物业有限公司与冯晓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2-01-13 14:28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7173号


冯晓文: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百润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冯晓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717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州百润物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朱志亮
电话:020-8300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