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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18065号廖俊杰与莫一强、黄月权、莫群义劳动争议

2022-01-12 17:54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18065号


黄月权(住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布心村委会上坝组32号):

  本院受理原告廖俊杰诉被告莫一强、黄月权、莫群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上诉人莫一强已就(2021)粤0105民初1806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为:1、莫一强对原审判决:黄月权、莫一强应共同向原告清偿工资3300元不服,应由黄月权一人向原告清偿工资33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区伟斌、詹泽鑫
电话:3447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