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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8964号广州市鼎珏建材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2-01-12 17:5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8964号


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鼎珏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964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832674.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832674.1元为本金,按日千分之一从2021年9月1日计付至清偿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中扣减已支付的25839.49元,暂计至2021年12月15日为168423.96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税款费用305928.8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为2022年3月14日14时15分,地点为本院审判庭第41法庭,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络公告送达此后的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陈美贤、冯琬晴
电话:020-8300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