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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21564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刘洁受理费

2022-01-12 17:5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21564号


刘洁:

  本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刘洁缴纳受理费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21564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解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徐萍
电话:83005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