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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39683、39779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二案

2022-01-12 17:5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39683、39779号



麦嘉杰、段发清: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39683、39779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二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目前无法向你们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 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撤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二O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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