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4民初49068号广州市公安局与天讯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2-01-12 17:5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9068号



天讯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公安局与天讯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17.828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七日内。本院定于 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在本院21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郭法官 联系电话:020-83009497、9300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