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民初20682号吴立芳与麦汝权、张穗藩与广州圣隆投资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

2022-01-11 17:1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0682号


麦汝权:

  本院受理原告吴立芳诉被告麦汝权、张穗藩第三人广州圣隆投资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44元,由原告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黄继锋、杨彩萍
电话:8300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