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民初28858号佛山市粤砼预拌砂浆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恒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联东金蒂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2-01-11 17:09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8858号


佛山联东金蒂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粤砼预拌砂浆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恒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佛山联东金蒂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858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493234.13元;2、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7622.03元;3、二被告承担本案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150000元;4、二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因被告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8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2年3月14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施海文、梁嘉淇
电话:8300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