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3972号
袁永洪: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3972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通支行与被告袁永洪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目前无法向你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通支行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公告日期以大洋网实际刊登日期为准)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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