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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4588号胡德良与何刚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022-01-11 16:44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4588号


何刚毅: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4588号胡德良与何刚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45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胡德良撤回起诉。现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陈亮、索妮娅
电话:020-8300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