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2535号
姜利:
本院受理广州曌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姜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94元,由原告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叶国钊、梁健炜
电话:8300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