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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10826号广州窝趣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东升云合实业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2022-01-10 16:57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10826号


陕西东升云合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窝趣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东升云合实业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10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与你司签署的《窝趣轻社区投资合同》于2021年10月26日解除,你司停止使用原告的品牌、名称、广告标识、宣传等资料,并向原告赔偿律师费3000元。本案受理费6670元,由原告负担6570元,你司负担100元。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许丽群、程琛琦
电话:8300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