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执12884、12885号
梁莉璇:
本院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罗惠连与被执行人梁莉璇纠纷两案【案号:(2021)粤0105执12884、12885】,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 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失信等)、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等)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020-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