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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6320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温小深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10 16:56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6320号


温小深: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6320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失信),内容如下:

  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周博
电话:8300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