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4民初46619号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与黄缵泰WONG CHUEN TAI共有物分割纠纷

2022-01-10 15:5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6619号


黄缵泰WONG CHUEN TAI: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6619号原告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与被告黄缵泰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因黄缵泰(男,1947年11月3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黄缵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分割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新凤凰十六巷11号302房之产权,判令该房屋的产权由四原告所有,各占1/4份额,四原告按照评估价值向被告支付补偿款,被告协助四原告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黄缵泰的答辩期为送达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后三十日内(含答辩期十五日)。本案定于2022年5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1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刘洁珺、李剑宇
电话:020-83009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