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执异466号
周洋、黄微、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张肇津、黄微、周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张肇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本院(2021)粤0104执异46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对异议人张肇津名下中国光大银行087791000010108865113账户内存款额度的冻结。二、撤销本院(2021)粤0104执14071号案扣划异议人张肇津中国光大银行087791000010108865113账户内存款的执行行为,从上述账户扣划的2561.09元退回至原账户中。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梁嘉俊、朱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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