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38045号
李心誉:
本院受理的廖志威与马瑞香、李文松、李心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共计30万元及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自2020年1月23日起计算至偿还全部款项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令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本院定于 2022年2月24日14时15分在本院217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毛磊、邓子君
电话:020-8300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