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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0897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李泽扬、曾庆军、郑秀梅、梁荣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022-01-07 17:32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0897号


李泽扬、郑秀梅、梁荣: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089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被告李泽扬、曾庆军、郑秀梅、梁荣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被告在继承梁美连遗产范围内向原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98875.39元及截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的逾期罚息及复利;逾期罚息及复利暂计至2021年2月1日为人民币79086.44元,以上暂计人民币共177961.83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本案有关的其他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4: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李琳、骆家妍
电话:020-8300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