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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37910号广州市越秀区百汛酒店与满嫘、邓海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2-01-07 17:31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37910号


满嫘: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越秀区百汛酒店与被告满嫘、邓海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379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市越秀区百汛酒店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蔡永辉、杨嘉儿
电话:8300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