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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0097号严学聪与黄亚妹、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黎森女、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2-01-06 17:3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0097号


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严学聪与黄亚妹、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黎森女、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00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被告黎森女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黎森女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简扬生、何禧莹
电话:8300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