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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保2335号广东出版快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金熹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杨嘉豪、广州市金沅印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2-01-06 17:2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保2335号


杨嘉豪: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东出版快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金熹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杨嘉豪、广州市金沅印刷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保2335号【原案号(2021)粤0105民初2730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周旭军、张炜
电话:8300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