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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93号谢新江与郑加武、邱礼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06 17:2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93号


郑加武、邱礼:

  本院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谢新江与被执行人邱礼、郑加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193】,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限制消费令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孙雪莹
电话:020-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