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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14615号叶小亮与钟增益、曾倩民间借贷纠纷

2022-01-06 16:4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14615号


钟增益、曾倩: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小亮与钟增益、曾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5万元;2、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5605元(利息以5万元为本金,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为10600元;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为5005元;利息合计暂为15605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2年3月10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张伟雄、吴丹
电话:020-8300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