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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7843号广州红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南湖粤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2022-01-06 15:37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7843号


广州南湖粤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红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南湖粤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日常保洁服务合同》价款合计:44420元。2.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日常保洁服务合同》,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6331元。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迟延履行违约金合计:9594元。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举证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24日9时15分在本院220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鲍国雷、黄介芳
电话:020-8300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