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8073号
舒烨:
本院受理原告杜纯丰诉被告舒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80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95541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3月2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周利平、李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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