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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0838号吴传军与甘艳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05 15:04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0838号


甘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甘艳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甘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甘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徐萍
电话:0208300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