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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39115号广州市荣建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广东)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2-01-05 15:09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39115号


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广东)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州市荣建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广东)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39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伍丽娜、朱慧
电话:020-8300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