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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6949号广州中兑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四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开庭公告

2022-01-05 14:45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6949号


广州四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中兑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四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连带支付原告132867元,并自2021年10月4日起按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和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21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郭雪、黄程蕾
电话:020-8300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