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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9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刘勇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04 15:1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95号


刘勇: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送达执行裁定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执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主要内容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刘勇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林少宁、李灶清
电话:83005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