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执24914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胡仲罚金

2022-01-04 15:1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24914号


胡仲:

  本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胡仲罚金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24914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结案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孙雪莹、房昕宇
电话:830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