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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4246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潘力罚金

2022-01-04 15:1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4246号


潘力: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1425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判文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徐萍、陈康英
电话:020-8300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