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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1)粤0105执15543号
李水连: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15543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内容如下:
一、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刘淼电话:0208300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