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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1)粤0105执10794号
严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严松 民事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严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严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徐萍电话:0208300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