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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3163号李少颜与赖菁萍、罗映农、梁琦珍、广州市乐享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2-01-04 15:1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3163号


广州市乐享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稿)

  广州市乐享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少颜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3163号],原告李少颜对本院作出的(2021)粤0105民初23163号民事裁定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改判裁定指令本院继续审理并由你方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现因你方拒收邮件,无法送达上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特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3163号原告提交的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办人:梁思远 (020-8300536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梁思远、阮建豪
电话:83005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