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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4民初3320号原告陈欣欣、陈全文、陈家凯与被告申屠亚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1-06-07 17:36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14民初3320号  

申屠亚素:

本院受理原告陈欣欣、陈全文、陈家凯与被告申屠亚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14民初3320号民事裁定书(准予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完成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