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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4民初7120号原告李彬与被告伍冬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1-05-20 14:46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伍冬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彬与被告伍冬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14民初7120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彬撤回对被告伍冬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李彬负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