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157号
北京晨葳创智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0)粤0104民初157号原告广州市新蓝吉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艺丹诉被告北京晨葳创智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本案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广州市新蓝吉智文化传播有限、王艺丹撤回起诉处理。现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廖嘉娴、黄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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