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6民初35169号
广州捷巨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尹芳芳与被告广州捷巨建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35169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广州捷巨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尹芳芳返还不当得利15万元及利息(以15万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7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受理费3392元,由被告广州捷巨建材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联系人:王越、童宙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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