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7民初431号
谭炜群:
本院受理原告何至岳诉被告谭炜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何至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谭炜群支付欠原告何至岳扇灰工人工资14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谭炜群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民初43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