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3财保2351号
佛山市顺泡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荣硕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佛山市顺泡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查封材料及解封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113财保2351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材料、(2020)粤0113财保23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解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