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6民初38987号
中山新特速冷链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东天翔冷链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山新特速冷链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21年4月21日15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联系人:涂凤飞、赵心晶
电话:020-83008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