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5民初32069号
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19至20层):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鼎盛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320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对海珠区新滘中路215-221号中科鼎盛大厦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恢复原状以及消除危险的义务;二、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施工而导致损失的修复费用4578401元;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施工而退租的直接损失1918084元;四、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施工而一直未分租的直接损失399560元;五、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施工而失去价值的装修、广告投入、人力成本、资金占用等费用2613802.7元;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施工而导致可预期的经营损失1541001元;七、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7日上午9时15分在生态城法庭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龚锋、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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