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4财保353号
广州睿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珊珊与被申请人梁淑欣、广州睿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保全案,申请人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广州睿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梁淑欣名下价值201991.55元的财产,本院依法作出了(2020)粤0104财保3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广州睿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梁淑欣名下价值201991.55元的财产。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4财保35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Ο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经办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83009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