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6民初927号
谭水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与被告谭水倩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向本院提出保全的申请,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6民初927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清单,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冻结被告谭水倩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8004.52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或抵押。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清单内容如下:轮候查封被告谭水倩所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文华路1号奥斯登堡豪庭5座702房产权。查封期限: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吴韵怡、何洁
电话:8300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