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13民初9738号
广州例衣行服装有限公司、马超义:
原告佛山妙特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例衣行服装有限公司、黄文杰、马超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3民初9738号民事判决书以及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告知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